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7月31日配资炒股入配资平台,柘中股份发布公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针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对公司该项计划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全面审查与认定。
从主体资格看,柘中股份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于2010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需要解散或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在合法合规性方面,该员工持股计划在原则遵循上符合“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公司实施计划时,严格履行程序,及时准确披露信息,不存在证券欺诈行为;员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盈亏自负,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在参与对象上,包括公司(含子公司)的监事、核心骨干和基层员工,且所有参与对象需在计划有效期内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确保了参与对象与公司利益的紧密绑定。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A股普通股股票,均符合相关规定。存续期设定为60个月,合理规划了计划的时间跨度。
法定程序上,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续还需经股东会审议。在这一过程中,各项程序的推进有条不紊,保障了计划的顺利开展。
该法律意见书还对股东会回避表决安排、公司融资时参与方式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均认定其合法合规。总体而言,法律意见书认为,柘中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主体资格、合法合规性、法定程序等多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有助于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配资炒股入配资平台,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蔡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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